適用對象
1、適用于中高濃度有機廢氣,一般適用于濃度在2000-10000mg/m3(同時滿足低于 25%LEL)的多種有機廢氣。
2、對廢氣成分經(jīng)常發(fā)生變化或廢氣中含有使催化劑中毒或活性衰退的成分,含有鹵素碳氫化合物及其它具有腐蝕性的有機氣體均能處理。
3、含硅的化合物需慎重使用,會有單體硅析出而堵塞陶瓷蓄熱體。
4、適用領(lǐng)域:石油化工與煉制裝置尾氣、石油化工裝車卸車站臺尾氣、順丁橡膠及丁苯橡膠裝車尾氣、噴漆涂覆行業(yè)、包裝材料制造業(yè)、化學(xué)材料制造業(yè)。